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为了促进我市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民侨委在武凤英副主任的带领下,于9月中下旬就我市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在听取了市民宗局专题汇报的基础上,先后深入到康保县李家地镇马家营回族村、处长地乡四号回族村,尚义县满井镇狐子窝回族村、套里庄乡西城夭回族村,赤城县东万口乡官路坊蒙古族村、大海陀乡下斗营回族村,宣化区河子西乡河子西满族村、春光乡庙底回族村等4个县区、8个行政村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县、乡、村负责同志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一、基本现状
我市现有84个少数民族村。其中,满族村27个,回族村34个,蒙古族村22个,联合村1个。主要分布在张北县、沽源县、尚义县、康保县、崇礼县、赤城县、怀来县、涿鹿县、万全县和宣化区、高新区、塞北管理区等12个县区。这些民族村大多地处“山老边穷”地区,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受到制约且极不平衡,有的地方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仍然较低。
近年来,市政府重视和关注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将民族村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之中,在安排“千村经济振兴”、“文明生态村”等重大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和不断完善现场办公、对口帮扶等有效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加快了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目前,全市所有民族村均已通电,72个村通了公路,68个村通了广播电视,63个村基本解决了人畜饮水困难。
二、主要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民族村工作的领导和扶持
市政府2001年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扶持民族村发展优势产业和生态经济、加强扶贫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了十五条具体措施,对加快我市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几年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实行政策倾斜,不断加大对民族村的扶持力度。2007年以来,市民委组织37个成员单位对36个民族村实施扶贫“春雨行动”,开展结对帮扶,重点帮助民族村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种植、养殖业结构等问题,努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帮助民族村群众脱贫致富。经过两年来的不懈努力,“春雨行动”落实项目资金400多万元,为4个村通了公路,为8个村解决了人畜饮水困难,为3个村通了电话,为2个村接通了广播电视。在制定“十一五”规划中,各县区都把民族村作为重点纳入规划,优先考虑,在推进民族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态经济、推广先进技术、安排专项资金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并开始逐步实施,初见成效。
(二) 措施有力,加快发展特色产业
为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步伐,各级政府发挥当地传统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康保县为有效缓解农民发展特色产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积极创新扶贫扶助模式,与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中心支行、康保县支行、康保县农联社在李家地镇马家营村开展 “养殖信用联合体”试点,2008年首批23户养殖户贷款153万元,农户增收33.62万元,平均每头育肥牛获利936元。今年该村又贷款385万元,解决了农户发展特色农业的资金困难。该县3个回族聚居村人均收入达到3566元,超出全县人均收入47%。赤城县民族村大部分地处偏远山区,该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帮助民族村加快山区综合开发。全县已有5个民族村在改造荒山的基础上,建造生态林和经济林,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新区、宣化区民族村大多靠近城区,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比较发达。他们借助区位优势,积极创办商贸流通、机械加工等产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三) 加大投入,加快民族村社会事业发展
各级政府在促进民族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从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大投入,推动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市在民族乡村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总投资达2000万元。康保县投入200多万元将处长地乡民族中学改建为九年制民族学校,建高标准教学楼一座,新建校舍24间,使该校成为该乡的标志性建筑。沽源县引进利用港澳台捐资10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20万元,为大二号乡改建和修缮了民族小学校舍。全乡现有市卫生部门投资30万元新建的卫生院一所,村卫生室4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普及。近年来,各级政府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各民族村“双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是少数民族。
三、建议意见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扶持下,我市民族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周边发展较快乡镇和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民族村农民人均收入仍然较低,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个别村人畜饮水困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交通、水利、通信条件仍然亟待改善,村容村貌普遍较差,多数民族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经济总量少、规模小、发展速度慢,有关扶持政策难以完全落到实处。近年来,中央、省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由于我市民族村的项目没有形成规模或规模较小,达不到要求,无法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资金扶持;三是受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限制,民族村经济发展缺少科技支撑。部分民族村因青壮年外出经商打工,也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空心村”的现象,影响了当地的发展;四是干部群众思想还不够解放,信息比较闭塞,观念比较陈旧,对有关政策没有用足用活,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帮扶单位沟通联系不够,不能主动走出去争取资金和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民族村的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继续高度关注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建议各级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把党和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策落到实处。要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指导,大力总结推广“春雨行动”的成功经验,把民族村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向亟需“雪中送炭”的民族村加大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力争每年为他们做一两件实事或解决一两个民族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民族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市政府设立扶持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并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力争每年给部分急需帮扶的民族村划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族村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要大力推广“马家营养殖信用联合体”贷款融资模式,制订切实可行的对口帮扶计划,不断加大帮扶力度,集中物力财力帮助民族村解决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搞好产业结构调整。要大力帮助民族村发展具有本民族特色或具有独特优势的各类产业,搞好农副产品、畜牧产品的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牧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要打破区域界限,搞好产业项目的整合、包装及联合推介,扩大产业规模,培育先进典型,打造亮点和名牌产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资金扶持,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要以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民族村干部群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定期组织他们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调整思路,更新观念,强化自我发展意识,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步伐。